房地产估价专委会、法律事务专委会,各挂钩协会,各相关单位及个人:
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加强四川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川建房发〔2018〕1031号)和《关于遴选四川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》(川房评委办〔2024〕3号),经个人自愿申请、所在单位推荐、资格审查、公示、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等程序,确定聘任于艳等94名人员为新一届专家委员会成员(详见附件)。聘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。
附件:四川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
川房评委办(2024)6号-关于公布四川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.pdf
四川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
2024年12月9日